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合同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二、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下列权利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这种类型主要有: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属于从权利的债权,如保证合同等。(2)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诉宁网律师。
新罗区(古属漳州府龙岩县,宁洋县),福建省龙岩市辖区,位于福建省西南部,介于北纬24°47′02″-25°35′22″,东经116°40′29″-117°20′00″之间。东连漳平市,西接上杭县,北邻连城县、永安市,东南与南靖县交界,西南与永定区毗邻。全境东西宽66千米,南北长89千米,总面积2685.4平方千米。户籍人口49.14万人,常住人口68.3万人(2012年)。通行闽南语漳州腔龙岩话。新罗区是闽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重要枢纽,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邻海城市,是革命老区,新兴的工业城区,是福建重要的林区、矿区,是全国四大高岭土矿产地之一,是福建主要烤烟产区、柑橘生产基地之一。新罗区是河洛文化和客家文化的融合地,民俗文化丰富。有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收录的中国民歌“龙岩采茶灯”、优秀民族文化遗产龙岩山歌、龙岩静板,还有地方特色的东肖文化庙会、江山郭公文化节和适中盂兰盆盛会等。新罗区境内有古建筑20余处,天宫山古庙为闽西南著名佛教建筑之一,典常楼和闽西工农银行旧址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门塔、新罗第一泉井、龙池书院、白土暴动遗址、文明塔、赤水天后宫等为省、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地有红四军军部和中国红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旧址、毛泽东旧居、闽西革命烈士陵园和后田暴动陈列馆。2018年10月,新罗区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